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
  张德清:男,毕业于山东大学,山东两仪律师事务所律师。信奉法律至上,维护法律尊严,自觉践行法律;信奉顾客就是上帝,真诚为广大民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,帮助民众提高法律意识、维权意识。为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公平与正义努力工作
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破产单位怎么处理工伤职工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1-23 14:05)    点击:234

破产单位怎么处理工伤职工?

  单位破产、撤销、解散进行资产变现、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,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: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,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;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,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,工伤保险关系终止。单位改制的,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,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;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,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,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,工伤保险关系终止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张德清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公司法务  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劳动纠纷  婚姻家庭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德清律师,张德清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张德清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-110-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张德清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菏泽律师 | 菏泽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张德清律师主页,您是第25712位访客